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針對“四風”潛滋暗長、隱形變異,完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的處分規定,增寫了以講課費、課題費、咨詢費等名義變相送禮的處分條款。新增的條款,釋放出對穿著馬甲的“四風”問題保持緊盯不放、寸步不讓高壓態勢的鮮明信號。
黨的十八大以來,經過持續深入整治,發生在干部群眾眼皮底下的“四風”問題大幅減少,黨風政風煥然一新,社風民風持續向好。但高壓態勢之下,一些作風頑疾改頭換面、由明轉暗,千方百計規避監督。無論是講課費、課題費,還是咨詢費、手續費,或是打著其他什么費用的名義,背后實質仍是違規收送禮品禮金。
就拿講課費來說,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憑借扎實、專業的業務能力,受邀參加系統或者行業的培訓、研討、科研等活動,開展授課、咨詢、指導,并在規定范圍內領取合理的報酬,無可厚非。這既是開展工作的需要,也是對勞動的尊重。然而,現實中,一些企業或單位為達到牟利目的,往往假借學術會、科研協作等名義發放所謂“講課費”等,實際上已經成為一些行業約定俗成的“套路”。
從近年來查處的典型案例看,有的講課費并未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大大超出了限定金額;有的打著“講課”的幌子,實際并未進行授課,而是假借“講課費”等名義虛列開支,套取培訓經費,用于贈送禮品禮金、搞利益輸送。值得注意的是,“講課費”的支付形式也日趨隱蔽。為了逃避監督,有的采取微信、支付寶等方式進行支付,而且交易金額越來越小、次數越來越頻繁,隱蔽性極強,不易被發現。
從“講課費”等具體問題上抓起,常態化糾治老問題、新情況。紀檢監察機關要煉就一雙“火眼金睛”,穿透表象看到問題本質,準確識別、嚴肅查處這類違規違紀行為。收到相關問題線索后,要判斷講課行為是否真實,結合調查情況判斷是否親身講解、付出了真實的勞動,有無“光收錢不干活”的現象。其次,看講課流程是否合規。講課人是否向所在單位部門履行過報批手續,有無擅自外出講課行為。特別是對領導干部,要重點關注是否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如實填寫本人從事講學、咨詢等勞務所得情況等。再者,還要看講課費標準是否合理。從講課人資金來往、異常存現等細節入手,通過數據分析,揪出隱形變異的“尾巴”。
“講課費”等隱形變異“四風”問題的產生,是思想觀念偏差、制度約束不足、監督管理缺失等多重因素所致,必須抓住深層次因素,強化標本兼治、系統施治。尤需提醒的是,各地在深化整治的同時,也要守住邊界、尺度,避免工作簡單化、“一刀切”。須知,之所以整治,是為了避免打著“講課費”的旗號滋生“四風”問題,從而讓講課費回歸正常、合理、合規的范疇。
(湛天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