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銀川市人民政府網發布了《銀川市困難重度殘疾人集中照護服務實施辦法》,旨在加強對特殊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據此辦法,四類困難重度殘疾人可申請集中照護,以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務。
申請集中照護的困難重度殘疾人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具有銀川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以上;二是持有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殘疾證書或三級、四級智力和精神殘疾人殘疾證書;三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家庭認定標準或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四是不符合特困供養人員條件。申請時,需要由困難重度殘疾人本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殘疾人則由其監護人代理)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村(居)民委員會將根據困難重度殘疾人的實際情況和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進行公示。符合條件的申請將會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一并報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則會書面或其他形式告知申請人或代理人,并說明理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5個工作日內對村(居)民委員會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經過公示無異議后,在審核確認表上簽署意見,并確定照護服務形式。
在資金保障方面,困難重度殘疾人在集中照護后,將個人領取的低保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等政府救助補助資金按月領取,然后支付給集中照護機構。如個人領取的政府救助補助資金不足,縣(市、區)民政部門將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困難重度殘疾人申請集中照護服務需經本人或監護人同意,并且無傳染性疾病,必須是自愿選擇集中照護,并具有長期照護需求。(中國日報寧夏記者站 胡冬梅)